會議提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增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在批發環節提高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的發現能力和管控能力,通過關口前移降低全鏈條系統性風險。同時,根據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中對市場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監管提出的新要求,及時跟進調整相應監管措施。
會議要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關要求選配或聘用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質量管理團隊,并細化制定相應職責清單;要制定市場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控制計劃,針對潛在風險制定解決方案;要為食品安全總監開展工作提供保障,制定實施培訓考核計劃,明確獎懲機制;建立并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同時面向廣大入場經營戶開展廣泛宣傳動員。
會議強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結合食品安全“守查保”專項行動,圍繞市場消費量大、投訴舉報集中的食品開展監督檢查;以節令食品、肉蛋果蔬等為重點品種,以大型商場超市等為重點單位,以旅游景區等為重點場所,以網絡食品經營等為重點業態,加強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和食品安全隱患治理,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