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即日起,凡首站進入我區轄區內的冷鏈食品,必須提前24小時通過電話、傳真、微信等方式報備,進入唐山市域內重點冷庫(重點監管庫),經統一查驗、核酸檢測、消殺和賦予“河北冷鏈追溯碼”(“四統一”)后,方可貯存、加工和生產經營(含銷售、餐飲等)。在最小包裝單元賦有唐山市域內“河北冷鏈追溯碼”的冷鏈食品,可在區內進行貯存、加工和生產經營。
2.各類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含冷鏈食品生產、加工、經營、貯存、餐飲等)應嚴格落實查驗制度,實行亮碼銷售;對不能提供“河北冷鏈追溯碼”的冷鏈食品,一律不得貯存、加工、生產或銷售。
3.冷鏈食品生產企業可直接對本企業生產的冷鏈食品進行賦碼銷售,嚴禁采購、貯存未經賦碼的冷鏈食品,不得對本企業生產范圍之外的冷鏈食品進行賦碼和銷售。
4.直接接觸國產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不含重點冷庫從業人員)要嚴格閉環管理措施,強化“四方責任”落實,每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嚴格落實N95口罩、面屏、手套“三件套”等個人防護措施(封控區、管控區等涉疫地區要嚴格落實二級防護)。
5.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通告規定,不能提供“河北冷鏈追溯碼”的冷鏈食品經營主體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倡導廣大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賦有我市域內“河北冷鏈追溯碼”的冷鏈食品。消費者可通過掃描“河北冷鏈追溯碼”了解冷鏈食品產銷信息,對于未嚴格落實“四統一”要求的冷鏈食品,可通過撥打12315熱線等方式投訴舉報。
7.原封存的冷鏈食品如未進行核酸檢測、消殺,經營者可主動聯系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進行相應處置,待賦碼后方可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