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道路貨運行業流動性強,疫情傳播風險較大,我市要求道路貨運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市防指第20號令要求,域外來(返)連從業人員在抵連前要主動報備,并攜帶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連后24小時內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場所。同時,密切關注最新要求,嚴格按照要求檢測。
道路貨運駕駛人員要全程嚴格按照《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規定的頻次和標準落實車輛消殺、個人防護等防控措施,返連后及時告知屬地政府和行管部門。同時,非必要不途經中、高風險地區(重點管控地區),必須途經的司乘人員要盡量減少外界接觸,盡量全程不下車,并盡快駛離。道路貨物運輸企業要督促外出后返連的貨車司機落實報備、核酸檢測等要求,并跟蹤核酸檢測結果。
承運進口貨物公路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十必須”規定落實報備、信息登記、運單管理、車輛消殺、核酸檢測及疫苗接種等措施,承運前必須嚴格查驗海關通關單證,不得承運無法提供進貨來源的進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防疫要求,不得擅自開箱,不能隨意打開貨物包裝直接接觸貨物,盡可能將進口物品與其他物品分開,避免與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等有不必要接觸。
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運輸的企業、車輛及從業人員要落實健全制度、教育培訓、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疫苗接種、個人防護、車輛消殺、應急演練、電子運單填報等一系列要求,盡量做到一站式運輸、不直接接觸貨物,并堅決嚴禁將未經首站定點冷庫消殺的貨物直接運送至生產、加工、存儲和銷售等生產經營單位。同時,異地入境經公路來連的進口冷鏈食品承運企業應提前向車輛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外省、市車輛向目的地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