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起,澳門特區市政署曾多次抽取越南進口的水產品樣本及其內外包裝樣本進行核酸篩查,皆未發現新冠病毒。最近三個月,澳門特區市政署亦按照防疫措施,一直對來自上述涉事生產企業的產品進行消毒、抽檢,檢疫,合格方可進入澳門。
據悉,澳門特區市政署依照國家海關總署的公告,對進口冷鏈食品采取預防及監管措施,并據風險程度制定應急預案。當獲悉某國家或地區的注冊場貨品檢出新冠病毒,即在澳門進口層面采取一系列暫緩進口申請檢疫安排。在期滿恢復時,亦針對該注冊場的貨品外包裝、內包裝及食品進行核酸檢測,嚴防新冠病毒通過冷鏈食品及外包裝傳播。如貨品已進入供應流通層面,會通過“冷鏈食品追溯系統”檢視庫存情況,同時通知商戶作即時封存,并派員再次進行核酸復檢,以進一步排除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