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關于加強經廣東省口岸入境的進口冷鏈食品管控有關事項的通告》要求。12月1日起,進口冷鏈食品經廣東省內口岸入境并在省內貯存、生產、加工、銷售的,進口商應通過“冷庫通”的“首站在省內”模塊如實填報信息。0℃以下儲存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應通過“冷庫通”向流向企業的貯存冷庫所在地的集中監管倉預約實施入倉核酸檢測和集中消毒;0℃及以上儲存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應在“冷庫通”如實填寫流向企業、貯存冷庫等信息,并在流向企業的貯存冷庫實施預防性全面消毒(有條件的實施核酸檢測)。
進口冷鏈食品經廣東省內口岸入境直接運往省外(交易或貯存)的,進口商應通過“冷庫通”的“首站在省外”模塊如實填報信息。提柜離港后,不得在省內違規停留、開箱、卸貨或倒箱過車、貯存、生產、加工、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的進口商完成“冷庫通”預約入庫信息登記,憑“冷庫通”中生成的提柜離港電子憑證向港口碼頭申請預約提柜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