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之下,冷鏈物流的食品衛生安全備受關注。依據標準,食品冷鏈物流,是以溫度控制為主要手段,使食品從出廠后到銷售前始終處于所需溫濕度范圍內的物流工程。本標準規定了在食品冷鏈物流過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運輸配送、儲存、人員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準則。適用于各類食品出廠后到銷售前需要溫度控制的物流過程。
在基本要求方面,標準明確了配備與冷鏈食品生產經營相銜接的冷庫、運輸工具或其他符合冷鏈食品儲存溫濕度要求的設施設備。例如,冷庫應具備配套的制冷系統或保溫條件緩存區的封閉月臺,同時與車輛對接處應有防撞密封設施;運輸工具廂體應使用防水、防銹、耐腐蝕的材料,廂體內壁應保持清潔衛生、無毒、無害、無污染、無異味。
標準特別指出:當食品冷鏈物流關系到公共衛生事件時,應及時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采取相應的預防和處置措施,對相關區域和物品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清洗消毒,對頻繁接觸部位應適當增加消毒頻次,防止與冷鏈物流相關的人員、環境和食品受到污染;并且加強人員健康狀況管理,根據崗位需要做好人員健康防護。
具體來說,當食品冷鏈物流關系到公共衛生事件時,冷鏈物流全流程需要做到包括“應進行食品外包裝及交接用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運輸配送在日常建立清潔衛生消毒記錄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對運輸工具的廂體內外部、運輸車輛駕駛室等的清潔消毒頻次,并做好記錄。”儲存環節“應加強對貨物轉運存放區域、冷庫機房的清潔消毒頻次,并做好記錄。”在追溯和召回方面,對受污染的食品,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置。
冷鏈物流對于運輸環境、方式及溫度均有著較高的要求。依據標準,應根據食品的類型、特性、季節、運輸距離等選擇不同的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同一運輸工具運輸不同食品及多點裝卸時,應根據產品特性,做好分裝、分離或分隔,并存放在符合食品儲存溫度要求的區域。
送貨前根據食品的運輸溫度對廂體進行預冷,并應在運輸開始前達到食品運輸需要的溫度。運輸過程中的溫度應實時連續監控,記錄時間間隔不宜超過10min,且應真實準確。需冷凍的食品在運輸過程中溫度不應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在運輸過程中溫度應在0℃-10℃。
在儲存方面,標準要求,冷庫的溫度顯示、區域劃分標識應清晰規范,并做好溫度記錄,確保準確真實,記錄間隔時間不超過30min。不同品種、規格、批次的產品應分別堆垛,防止串味和交叉污染。儲存的食品應與庫房墻壁間距不少于10cm,與地面間距不少于10cm。需冷凍的食品儲存環境溫度應不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儲存環境溫度應在0℃-10℃。對于有濕度要求的食品,還應滿足相應的濕度儲存要求。冷庫機房應24h不間斷運行并有應急措施。
采寫:南都記者 傅曉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