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書
全盟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
為有效降低新冠病毒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的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相關規定,就進一步落實進口冷鏈食品管控措施,告知如下:一、嚴格執行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和“六證”等管理制度
錫盟境內所有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凡從本轄區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在到貨24小時前將貨物預計到達時間、地點、數量、規格等信息如實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實行批批查驗,生產經營者采購、貯存、加工、銷售及使用的進口冷鏈食品需持有與其對應批次的海關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核酸檢測合格報告、消毒證明、供貨憑證以及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等“六證”。無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統一納入集中監管倉監管,由貨主進行預約入倉申請,凡持有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備案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可不必重復入倉。不符合條件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得采購、貯存、加工、銷售和使用。不得與國產冷鏈等其他貨物混裝運輸或使用非冷鏈運輸車運輸進口冷鏈食品。
二、嚴格執行進口冷鏈食品溯源和“三專”管理制度
全面應用“蒙冷鏈追溯平臺”,所有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注冊登陸“蒙冷鏈追溯平臺”,經查驗“六證”符合要求后,根據來源,按照首岸登記、首站登記、掃碼入庫等方式將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信息上傳到“蒙冷鏈”平臺,確保上傳數據真實有效、完整準確。食品生產經營者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應在所售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或貨柜明顯處公示或加貼“蒙冷鏈”電子追溯碼,確保進口冷鏈食品來源可控可溯。嚴格遵循一碼到底、一碼通用的原則,不得重復賦碼。
實行進口冷鏈食品“三專”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貯存、加工、銷售、使用進口冷鏈食品,要嚴格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專庫)貯存,專區(專柜)銷售,并顯著標識,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貯存和銷售。
三、嚴格執行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措施
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按照《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第二版)》《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第二版)》等規定,做好進口冷鏈食品內外包裝、生產經營場所、生產經營設施設備等清潔消毒工作,確保經營使用進口冷鏈食品全面消毒,阻斷疫情傳播途徑。
四、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新冠病毒防控健康管理
對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關要求,按照“多點觸發監測預警”和“應檢盡檢”工作要求落實,堅持做好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企業一線人員核酸檢測工作,各經營主體需建立從業人員動態健康管理檔案,確保人員信息真實、準確。
五、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
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佩戴醫用口罩、防水圍裙、手套,必要時佩戴護目鏡及面屏,避免手觸摸口鼻眼以及貨物非必要的身體接觸;工作場所要配備酒精類洗手液、消毒劑和紙巾,確保從業人員在無清潔水洗手的條件下,對手進行消毒。未接種疫苗人員不得安排直接暴露崗位。
對違反上述要求的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鼓勵消費者及社會各界監督,凡發現進口冷鏈食品未報備、六證不全、未貼碼亮碼銷售或其他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立即撥打 12345 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
錫林郭勒盟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揮部
進口冷鏈食品工作專班
(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