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規定,5月15日起,凡是通過以下方式進入陜西市場的進口冷鏈食品應一律先運抵集中監管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包括通過西安口岸進入我省的“首岸”進口冷鏈食品;通過省外口岸直接進入陜西市場的進口冷鏈食品;通過省外非集中監管倉進入陜西市場的進口冷鏈食品。持有省外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原則上不要求再次入集中監管倉;必要時,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輸入的進口冷鏈食品,需入集中監管倉進行核酸檢測和外包裝預防性消毒。持有陜西省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在陜西省內銷售、貯存轉運時,不需要再次入集中監管倉。
根據規定,進口商或貨主應提前48小時向運抵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同時通過“陜冷鏈”系統中“監管倉預約”模塊進行入倉預約。預約及報備內容包括貨主名稱、運輸車輛、司機、貨物品名、數量及擬入倉點位等相關信息。
經集中監管倉核酸檢測和消毒合格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或貨主在“陜冷鏈”系統錄入該批次貨物的產品信息及“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等信息,并賦“陜冷鏈”追溯碼后,進行“出倉”操作。在“出倉”信息填寫完成后,系統自動生成出倉證明二維碼,集中監管倉管理人員為貨物粘貼出倉證明二維碼后,準予出倉。
據了解,截至目前,西安、咸陽、渭南、銅川等8個市共設立了32個集中監管倉。寶雞、漢中、延安、楊凌4個市(區)的集中監管倉正在建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