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強化進口冷鏈食品(進口水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為切實鞏固疫情防控成果,落實“外防輸入”的防控要求,防止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疫情,保障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節,縣防疫指揮部倡導不采購或少采購進口冷鏈食品,如需經營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按照本通告嚴格執行相關防控措施。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經營者非必要不得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確需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經營者需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報石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管理專班審批同意后方可采購。進口冷鏈食品進入石門縣域24小時前,向所在地市場監管所報備,同時做好進貨臺賬登記。
二、采購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向上級供貨商索取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海關報關單。
三、進口冷鏈食品進入本縣后第一時間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對采購的食品、從業人員、外環境進行核酸檢測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承擔。
四、進口冷鏈食品落實“五全三專”(進口冷鏈食品采樣全覆蓋、樣本全檢測、包裝全消殺、商品全追溯、人員全管理,實行成立專班、設置專區、開辟專柜)管控措施,同時要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日常個人防護、每日健康監測、每三天核酸檢測等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冷鏈食品從業人員要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后方可上崗,達到加強針接種條件的必須就近接種加強針。經營者需在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場所,張貼警示標語,告知消費者購買進口冷鏈食品存在的風險。
五、經營者及時將進口冷鏈食品相關信息如實錄入“湘冷鏈”平臺,要確保實際經營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信息與溯源平臺相一致,經營場所要張貼“追溯碼”,確保消費者能夠掃碼溯源后放心購買。
六、請廣大居民群眾謹慎通過物流、快遞、郵政等配送方式從石門縣外其他地區購買進口冷鏈食品,建議非必需不購買,并鼓勵積極提供線索,實行有獎舉報,對發現有違規購進、銷售進口冷鏈食品行為的經營者可向縣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或縣市場監管局舉報。
舉報電話:0736-5157341、12315
若違反上述規定,石門縣市場監管局將依法查處。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結束時間另行通知。
石門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