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冷鏈食品監管倉正式啟動運營
發布時間:2021-12-02
為科學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扎緊扎牢冷鏈食品輸入性風險的“口袋”,切實做到“人物同防”,蘭考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實際,強化監管,建設大型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通過集中監管,有效防止前端進口冷鏈食品消殺和核酸檢測不徹底的問題,嚴防疫情輸入風險。
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時,市場監管局組織全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蘭考縣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召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倉運營動員會。
動員會上對所有參會人員全部進行了核酸檢測、講解監管倉運作流程并參觀監管倉。并宣布蘭考縣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倉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開始運營。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倉運營之后,所有進入蘭考縣境內的冷鏈食品將先行進入監管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批批檢,件件消”制度,所有進入監管倉的冷鏈食品免除核酸檢測、消殺及規定時間內的存儲費用。監管倉的運營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防止進口冷鏈食品輸入性風險提供保障。
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的建立運行能夠最大程度防控和阻斷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各經營戶必須遵守“四個一律”原則,即凡是進入蘭考縣的冷鏈食品,入市前一律進入集中監管專倉進行查驗監管,開具出倉證明,方可在我縣內儲存、使用、加工、銷售;二是所有進口冷鏈食品信息一律錄入“豫冷鏈”河南省冷鏈食品追溯平臺;三是所有進口冷鏈食品一律要“四證”齊全(即每個產品每個批次必須有進口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合格證明和追溯信息證明);四是進口冷鏈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一律不得擅自開箱,不得隨意打開進口冷鏈食品包裝直接接觸食品。